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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的通知

  二、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关于抓好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中发[2003]30号)要求,把懂专业,会管理,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振兴辽宁卫生事业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梯次配备、结构合理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工作能力和实绩的原则;
  4、坚持发扬民主,广开进贤之路,充分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5、坚持选拔使用和培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7、坚持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8、坚持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三、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条件和资格
  (一)县处级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二)县处级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同级副职。特别优秀、有发展潜力的下一级正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正职的后备干部;
  2、副职后备干部,一般应当是下一级正职。特别优秀、有发展潜力的下一级副职,也可以列为上一级副职的后备干部;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与其担任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水平;
  4、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
  四、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数量和结构
  (一)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数量一般按照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和副职1:1的比例确定。
  (二)县处级后备干部的年龄结构,其中正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当以45岁以下为主,副职的后备干部一般应当以40岁以下为主。经过3至5年的努力,每个领导班子中要有35岁以下年轻干部1-2名。
  (三)在后备干部队伍中,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选,一般不应少于同级后备干部总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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