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意见的通知
(辽卫党发[2005]21号)
厅直各单位:
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3]30号)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省市厅级后备干部培养教育和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辽组发[2005]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厅直单位实际,特制定了《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辽宁省卫生厅厅直单位培养选拔
县处级后备干部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从组织上保证厅直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培养造就一批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年轻优秀、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结合厅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现就厅直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培养和选拔县处级后备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实抓好
(一)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是培养造就党的执政骨干,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基础性工程,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保证。厅直各单位在全省卫生工作中担负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关系到全省卫生战线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为此,要下大力气把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领导集体。要把这项工作做好、抓实,关键是抓好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和培养,切实做到后继有人。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抓好县处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共53名。其中50岁以上29名,占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54.7%;36岁至49岁的有24名,占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45.28%。从上述实际情况看,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偏大,急需补充培养一批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高学历层次,品行端正,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作为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各单位务必把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县处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