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学会关于征集省医学会第九次激光医学学术会议论文的通知
(辽医会字〔2007〕98号)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我会拟于2008年11月召开省医学会第九次激光医学学术会议,授予出席会议代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现将会议征集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会议交流各种激光治疗仪在治疗疾病(如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妇产科、骨科等)的应用经验及基础研究取得的新成果。
二、征文要求:
报送的论文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统计数据准确可靠,未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及未在省级学术会议上交流过的论文,经单位同意及市医学会盖章后,用打印的方式将全文和800字以内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并注明作者单位、邮政编码、作者姓名)纸稿及软盘(或电子邮件)一并务于2008年8月31日前寄送到省医学会学术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邮编110005,电话/传真:024-23391410,Email:lnjgyx@sina.com(请在信封上、邮件主题栏内注明会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