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学会关于2008年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考试报名的通知
(辽医会字[2008]11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中“大型医用设备上岗人员(包括医生、操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要接受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资质”的要求,按照中华医学会的计划安排,2008年辽宁省医学会继续组织我省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上岗资格培训与考试工作。
一、报考对象及资格
(一)报考对象:
1、检验技师(从事800以上计量数的自动生化仪的操作人员);
2、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技师;
3、核磁共振(MRI)医师、技师;
4、眼科准分子激光PRK(Lasik)医师、技师;
5、医用电子回旋加速治疗系统(MM50)、质子治疗系统、放射性粒子植入(LA)医师、技师、物理师;
6、彩色多谱勒(CDFI)医师、技师;
7、立体定位治疗系统X(γ)刀医师、技师、物理师(X(γ)刀的医师只招收头部的医师);
8、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DSA)技师;
9、核医学影像专业(NMI)医师、技师、物理、化学师;
10、乳腺技师(钼靶)。
(二)报名资格:
报名者必须从事本专业二年以上,医师类的考生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技师、物理师须具有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
二、报名办法及费用
(一)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辽宁省医学会报名。
2、报考医师类的需提交《医师、(助理)执业证》复印件(绿色、助理为兰色证书);技师和物理师提交相关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参加考试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予以审核,提供虚假证件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不退还考务费。
3、认真填写“中华医学会2008年医用设备上岗资格考试学员登记表”,提交近期免冠二吋(白底或蓝底)照片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解放军所属医院填写报名表时,单位名称应写××市解放军第××(大写)医院。
5、报考人员一经报名必须参加培训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考试者须在考试前一个月向省医学会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