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陆丰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7]459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陆丰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平保产粤分发〔2007〕1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陆丰营销服务部,并核准其名称、地址、负责人(详见附件)。
陆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五)经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单。
你分公司收到本文并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后,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营销服务部名称 | 机构编码 | 主要负责人 | 地 址 | 业务范围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汕尾中心支公司陆丰营销服务部 | P10036LUF001 | 张美坤 | 汕尾陆丰市东海镇洛州小区新华路南侧(未列号) | 1) 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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