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刘兴烈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刘兴烈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0]2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副市级调研员刘兴烈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兴烈副市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卫生、人口计生和市红十字会方面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