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7]474号)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设立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太平粤发[2007]2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并核准营销服务部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详见附件)。
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五)经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单。
你分公司应于收到本文的五个工作日内持本文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保险营销服务部名称 | 机构编码 | 主要负责人 | 地 址 | 业务范围 |
1 |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鹤山营销服务部 | P10196HES001 | 黄红毅 | 江门鹤山市沙坪镇置业花园13号201房 | (一)-(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