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成立辽宁省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401号)
各市卫生局,省属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全省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实施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全省卫生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辽宁省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卫生人员培训专家咨询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处。
一、人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董德刚 副厅长
副组长:
邓文庆 人事处处长
徐 玲 规划财务处处长
曹建波 科教处处长
成 员:
魏培玲 人事处副处长
李胜军 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孙立文 科教处副处长
董 方 应急办公室副主任
张玺春 农村卫生处副处长
洪 源 卫生监督处副处长
刘明浩 医政处副处长
刘 伟 疾病预防控制处副处长
温家祥 中医处副处长
(二)专家组人员组成
乔 敏 中国医科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
于晓松 中国医科大学医学教育中心主任、教授
吴华章 中国医科大学社会科学部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
刘风芝 中国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副主任、教授
李连宏 大连医科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
李靖年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外科教研室主任、教授
刘庚祥 辽宁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处长、教授
张 君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教授
孙洞箫 锦州医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
苗立秋 锦州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康晓惠 辽东学院医学院院长、教授
二、工作任务
(一)领导小组工作任务
1、充分利用现有卫生人员培训基地,整合资源,统一部署,制定全省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总体规划。
2、收集全省各级各类卫生人员培训信息,综合协调全省各级各类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总结全省卫生人员培训工作情况。
3、制定检查评估制度及检查评估指标体系,适时地对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进行抽查,以确保培训工作效果和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