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学力相关情况现状调查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140号)
沈阳、大连、本溪、丹东、锦州、阜新、铁岭、朝阳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
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省政府领导对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有关指示精神,为全面了解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学力相关情况现状,研究制定我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规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部分县(市、区)开展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学力相关情况现状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了解全省农村部分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分析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年龄结构和执业注册情况,为制定我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执业注册情况和学历教育、培训需求。
三、 调查范围、对象、时间及方法
调查范围:新民市、金州区、桓仁县、凤城市、义县、阜新县、铁岭县、北票市等8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各抽查3个乡镇卫生院。
调查对象:参加调查的乡镇卫生院所有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调查时间:3月28日至4月19日。
调查方法:由省卫生厅抽调专家及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进行现场问卷调查并召开座谈会。
四、 有关要求
各有关市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做好相关县(市、区)的调查工作。每个县(市、区)要根据所属乡镇卫生院发展快、一般、慢3个层次各确定1个乡镇卫生院参加此次调查,做到不走过场,不漏一人。参加调查的乡镇卫生院及卫生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调查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字迹工整。调查表于3月29日前完成,调研组到达时,报送调研组。调研组到达各县(市、区)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卫生厅科教处:李大军,张立军; 联系电话024-23388493
卫生厅农村处:刘 嵘; 联系电话024-23389220
附件:1、辽宁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力相关情况调查表
2、辽宁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状况调查表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