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稻田、排灌沟和菜地沟等蚊虫孳生情况:对城镇边缘区域的稻田、排灌沟和菜地沟积水孳生蚊虫情况进行调查。
(三) 城镇区域面积、人口居住情况、与蚊虫防治关系密切的行业单位分布等情况调查。
(四)药物敏感性试验
1、实验室抗药性测定:地级以上市应委托专业技术部门,每3年开展一次辖区蚊类对常用卫生杀虫剂的抗药性测定,为科学选择蚊类防制药物提供依据。
2、现场防制效果评价:地级以上市在开展区域性灭蚊工作时,应设立现场防制药效评价场所,现场防制场所应选蚊虫密度较高的便于开展药效评价的场所,以期评价所采购药品的防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实验时间和地点、蚊虫孳生地的基本情况、药品剂型与含量、药品使用方法、施药器械、蚊虫灭前灭后密度、药剂速效与持效观察等。
3、药物敏感性数据的管理:应建立辖区药物各种实验结果应建档备查。
二、确定防制对象、防制范围、目标要求
根据本底调查结果,确定防制的靶蚊种,界定灭蚊区范围和防护区范围,明确防制的目标和标准。
(一) 防制对象:根据本底调查情况确定,我省城镇一般是以致乏库蚊和白纹伊蚊为防制重点对象,近海地区应注意埃及伊蚊的防制。
(二) 防制范围:一般应以建成区为重点,亦称达标区;达标区周边500-1000米以内区域为防护带(区)。
(三) 目标要求:达标区要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防护带(区)不超过国家和省标准的2倍。
三、防制对策与技术措施
蚊虫防制,必须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消除蚊虫孳生条件,有效控制蚊虫孳生,适当辅以杀灭成蚊措施。
(一) 环境治理,消除蚊虫孳生条件
1.整治污水沟、污水塘、废水塘、洼地积水:对城镇及周边的污水沟、污水塘、废水塘以及洼地积水,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经济能力,采取填平、覆盖密封、清疏、养鱼等方法,杜绝蚊虫孳生。
2.改造和疏通排水系统:对可能造成积水孳生蚊虫的下水道进行改造,例如明渠和半明暗的下水道改为密闭式下水道,密封下水道沙井盖,在下水道进水口安装防蚊装置如防蚊闸或存水弯管,防止蚊虫进入下水道产卵繁殖或从下水道飞出。
3.密封各种地下沟(井):把所有供电、通讯、电视、自来水、煤气等地下管道沟(井),改为密闭式,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蚊虫孳生。
4.改造建筑物反梁防止积水,清除天台、阳台各种积水。
5.翻盆倒罐,清除小积水:通过宣传教育和经常检查,广泛发动单位和住户翻盆倒罐,清除积水;种植花卉盆景的存水,定期每周换水,提倡改用湿沙种植万年青、富贵竹或将花瓶口密封;废旧汽车轮胎、陶瓷卫生洁具及可积水的容器不露天堆放,防止积水生蚊。
(二) 加强孳生地管理,控制蚊幼虫
1.建立孳生地管理制度:根据蚊虫在适宜条件下约每7-8天一个发育历期的特点,应建立层级负责制的蚊孳生地检查处理制度,对一切可能有蚊虫孳生的固定场所,要建立档案,定期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蚊虫孳生立即清除。
2.控制蚊幼虫孳生:对暂时未能彻底处理的各类型积水,可采用加盖密封、定期5--7天换水一次,或放养鱼类、杀虫剂控制等方法控制蚊幼虫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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