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孳生场所管理
1.建立蝇类孳生地管理制度。对一些可能孳生苍蝇的场所,建立孳生地档案卡,定期每7天检查一次,发现蝇幼虫或蝇蛹,立即清理或施药毒杀。
2.灭蝇幼虫。已孳生蝇幼虫,可用水浸或使用杀虫剂毒杀。
各种杀虫剂灭蝇幼虫的使用浓度和用量,例如:敌百虫0.1-0.2%水溶液,倍硫磷0.1%乳剂,杀螟松0.3%乳剂,马拉硫磷0.2%乳剂,诺毕速灭松100-200倍稀释液等,每平方米喷洒500-1000毫升,也可对各种孳生地直接喷洒0.1-0.5%菊酯类杀虫粉。对杀灭蝇幼虫效果都很好。
(三) 消灭成蝇。根据不同的环境,使用不同的卫生杀虫剂,可采取滞溜喷洒、空间喷洒、毒饵、毒蝇绳等方法灭成蝇;也可用物理方法,如使用灭蝇灯、电蝇拍和人工拍打等。在厨房、餐厅、市场等场所应常备蝇拍,做到见蝇即打。
(四) 完善防蝇设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按规定应有防蝇设施的场所,须按规定安装完善的防蝇设施。
(五) 查漏补缺。实施灭蝇方案后,应对照国家灭蝇标准在蝇繁殖高峰期进行多次检查,对灭蝇工作效果进行评价,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进行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四、组织措施
(一)制定方案。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灭蝇工作方案,把灭蝇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的工作日程,把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街道办和居委会。
(二) 宣传发动。宣传、新闻媒体单位做好灭蝇防病知识和科学灭蝇的宣传工作。提高人们对蝇类危害的认识,知道如何灭蝇,人人参与灭蝇工作。
(三) 技术支持。爱卫办负责灭蝇工作的组织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灭蝇工作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四) 长效管理。在制定灭蝇工作方案时,要同时考虑灭蝇的巩固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坚持制度化、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坚持密度调查和监测制度,做好长期巩固工作。
附件2:
辽宁省城镇灭鼠工作指导原则
为预防鼠类传播疾病,控制鼠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辽宁省政府颁布的《
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要求,为指导各地科学灭鼠,特制定《辽宁省城镇灭鼠工作指导原则》。
一、本底调查
(一)鼠种类及密度监测
1、监测时间:每年4、9、11月各监测1次,全年共监测3次。
2、监测地点:在城区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各抽查一定数量的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的室内为室内监测点,选建筑工地、铁路延线、河流两岸、居民小区和公共绿地等为外环境外监测点。
3、监测方法
外环境监测采用目测鼠迹法和鼠夹法。目测记录外环境2000米延长线范围内所观察到的鼠洞、鼠道、鼠粪等鼠迹数,计算鼠密度(单位为鼠迹数/100米);亦可沿外环境建筑物布放捕鼠夹,在鼠类出没处每5-10米布放1夹,计算鼠密度(单位为%)。
室内采用粉剂迹法:选20×20cm的深色纸板,将滑石粉均匀散布纸板上,每15 m2布放粉板2块,暮放晨收,记录阳性粉板数,计算鼠密度(单位为%)。根据鼠夹法和粉剂法的连续监测数据,绘制城区鼠种的季节消涨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