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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爱卫会关于印发2005年辽宁省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辽宁省爱卫会关于印发2005年辽宁省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106号)


各市卫生局、爱卫办: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发2005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辽卫函字[2005]38号)和省爱卫办《关于印发2005年辽宁省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辽爱卫办字[2005]2号)精神,结合我省健康教育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我省2005年健康教育工作要点,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2005年辽宁省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一、围绕全省“农村卫生年”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继续开展“健康面对面乡村行”活动,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扩展覆盖面,培养一支农村健康知识传播的志愿者队伍,为农民健康服务。继续申报省级及国家“行动”示范县(区),并于适当时机召开“行动”示范县(区)经验交流会。迎接“行动”五年规划终期评估检查。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积极参与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全省艾滋病、结核病、乙肝、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为基层提供不同人群需求的宣传材料,推广总结国家级艾滋病防治示范区及省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示范县(区)的工作经验,提高宣传效果,迎接国家对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督导评估。
  三、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健康街道、相约健康社区行等活动,组织健康教育专家讲师团深入社区开展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肿瘤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动城市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
  四、认真贯彻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控烟宣传。特别要加强对青少年、教师、医生、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的控烟宣传教育,搞好公共场所控烟宣传,大力宣传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的有关要求,推动我省此项工作的开展。
  五、结合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开展全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卫生村镇建设、改水改厕等知识教育,制作下发相关知识传播材料。
  六、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与各级大众传播媒介的合作,增加健康知识传播频次,提高社会健康知识覆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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