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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195号)


各市卫生局、爱卫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工作,发挥卫生工作者在烟草危害控制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为就诊人群和职工提供健康的环境,省卫生厅和省爱卫会定于5月31日开展以“卫生工作者与控烟”为主题的控烟活动。现将《辽宁省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实施。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辽宁省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方案

  为加强我省履约能力建设,推动戒烟工作向前发展,确保今年我省无烟日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据卫生部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卫基妇发〔2004〕88号)和《关于开展第十八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卫妇社发〔2005〕9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今年5月31日是第18个世界无烟日,活动主题是“卫生工作者与控烟”,口号是“卫生工作者--控烟的表率”、“劝阻吸烟--卫生工作者的职责”。
  二、活动方式
  1、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组织开展《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学习与宣传活动。将控烟宣传工作,纳入“城区相约健康社区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之中,做到以日促月、以月促年。
  2、开展无吸烟单位、无吸烟学校、无吸烟政府机关办公楼等创建活动和建立社区控烟综合干预试点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办公楼(区)要率先成为无烟楼(区)。
  3、以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为重点,要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要建立医院控烟领导组织,制定控烟工作规划和方案,要求医务人员在工作场合及患者面前不准吸烟,医院的工作场所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医院内的小卖部和商店不出售香烟,医务人员有责任指导患者戒烟和正确使用戒烟药物。有条件的医疗单位可开设戒烟门诊、戒烟热线,推行行之有效的戒烟方法、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知识。
  4、继续开展“中小学生拒吸第一支烟”的签名活动和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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