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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粤保监产险[2008]266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设立番禺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永粤字[2008]5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详见附件)。

  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为:(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五)经公司核保,打印保单;(六)经分公司授权,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分公司应于收到本文的五个工作日内持本文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此复

  附件: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设立的营销服务部名单

  申报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保险营销服务部名称机构编码主要负责人地  址业务范围
1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番禺营销服务部P10256PNY001林君友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光明北路汇强大厦3楼304室(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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