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测资料的收集、报告和反馈
(一)第一层次
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负责每月收集、检测、汇总、分析碘盐监测数据,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被抽检单位;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监测结果报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7月10日前及第二年1月1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本工作年度的资料汇总报告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7月底前及第二年1月底前将上半年和本工作年度的资料汇总报告卫生部消除碘缺乏病国际合作项目技术指导中心,同时报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
(二)第二层次
1、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负责于每年6月30日前将监测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同监测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
2、市级疾病预防控制(地方病防治)机构负责于每年7月10日前汇总、分析本地区各县(市、区)监测数据,同监测工作总结一并上报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
3、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于每年7月底前,分析全省碘盐监测数据,将数据软盘和监测工作总结一并报卫生部消除碘缺乏病国际合作项目技术指导中心,同时报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盐业主管部门。
附件1:
碘盐生产加工或分装和批发企业
碘盐监测抽样方法和结果判定标准
1、抽样方法:
对任一批量食用盐,按东、西、南、北、中不同方位,抽取9个单位产品,每个单位产品从中抽取50g以上样品,如是大包装中的小袋产品,则任取一小袋为一份盐,共计采得9份盐。
2、结果判定:
, , ,
若QU≥k且QL≥k,则该批产品合格。
若QU<k或QL<k,则该批产品不合格。
其中,k:接收常数(k =1.11); n:盐份样数(n=9); xi:每份盐样的盐碘含量; :该批盐碘含量均值;σ:该批盐碘含量标准差;U:上规格限(U =50.0);L:下规格限(L =20.0);QU:上规定限的质量统计量;QL:下规定限的质量统计量。
注:此抽样方法摘自《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GB/T 8618-2001)
附件2:
居民户碘盐监测抽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