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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的通知

  1、全省按均一情况对待,不分层。
  2、根据以往水碘测定结果,抽样前将居民饮用水碘含量在150mg/L以上的地区剔除,不在本次抽样范围内。
  3、按照抽样方法先确定30个县(市、区)(详见附表1),然后按单纯随机抽样方法从所确定的县(市、区)中确定1所小学校(详见附表2);在每个抽样学校中随机抽取40名8-10岁学生(95、96、97年出生,男女各半。数量不足时,可到邻近的学校补足)检查甲状腺、测定智商,并收集其家中食用盐样品;在抽取的40名学生中再随机抽取12名学生,采集尿样;在同所学校五年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20名学生进行统一试卷调查,在学校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随机选取5户家庭5名20~40岁妇女进行问卷调查。
  (二)检测方法
  1.盐碘测定。采用GB/T 13025.7-1999中的直接滴定法;川盐或特殊盐种采用仲裁法定量测定。
  2.尿碘测定。采用尿中碘的过硫酸胺消化-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测定法(本次监测指定方法)。
  3.儿童甲状腺。同时采用B超和触诊两种方法进行检测。
  4.智力测查。采用联合型中国瑞文测验进行智商测定。
  5.健康教育效果调查(选择指标)。本次调查采用学生应答试卷与家庭入户问卷、观察相结合的办法。
  四、监测指标
  (一)儿童甲状腺肿大率;
  (二)儿童尿碘水平;
  (三)儿童智商;
  (四)居民户盐碘水平;
  (五)五年级学生和育龄妇女碘缺乏病知识知晓情况。
  五、质量保障
  (一)前期准备工作
  1、制定《辽宁省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实施方案》。
  2、召开全省地方病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监测工作。
  3、组织省疾控中心有关专业人员参加国家举办的各类技术与业务培训。
  4、做好省疾控中心检测实验室技术和物质准备工作,并参加和通过国家外部质控考核。
  (二)监测结果的分析与报告
  省疾控中心按照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统一发放的“2005年碘缺乏病监测数据录入格式”,建立本省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数据库,并按要求将软盘和书面报告一同上报中国疾控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
  六、工作进程安排

  辽宁省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实施进程表

活动内容

完成时间

承担者

备注

1、参加全国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举办尿碘测定培训班

2004.11

省疾控中心

已完成

2、参加中国地病控制中心举办的B超培训班

2004.12

省疾控中心

已完成

3、参加卫生部疾控司举办的全国第五次碘缺乏病监测工作会议

2005.1

省疾控中心

已完成

4、召开全省地方病工作会议

3-4月

省地病办

 

5、抽样、后勤准备及B超技术培训

3月底前

省疾控中心

 

6、现场调查、

6月中旬前

省、市、县(市、区)疾控中心(地病所)

 

7、实验室样品测定

6月中旬前

省疾控中心

 

8、数据录入、资料汇总分析及上报

6月底前

省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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