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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省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

  (一)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情况
  1、落实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的机构、人员、装备以及开展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2、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情况;
  3、《传染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情况;
  4、监督执法程序是否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监督文书规范程度和监督档案管理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1、应急预案执行准备情况;
  2、疫情管理和疫情报告情况。
  (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履行报告责任情况;
  (2)报告网络建设及运行情况;
  (3)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4)人员配备情况。
  3、消毒药、器械储备情况。
  (三)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情况
  1、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情况;
  2、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
  3、消毒药品、器械索证、储存、使用情况;
  4、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
  (四)学校传染病防治情况
  1、组织机构及建立制度情况;
  2、开展疫情报告工作情况;
  3、组织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工作情况;
  4、传染病防治宣教及培训情况。
  三、省卫生厅将组织检查的对象范围
  1、卫生监督部门:市、县各1个;
  2、疾控中心(卫生防疫站):市、县各1个;
  3、医疗机构:市、县级综合医院各1家;
  4、学校:城市中学及小学各1所,农村中学及小学各1所。
  四、检查原则和方法
  (一)检查原则
  1、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
  2、全面检查与重点环节相结合,侧重重点环节;
  3、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二)检查方法
  1、实地检查;
  2、查阅有关资料、报告等;
  3、现场样品采集;
  4、听取汇报。
  五、时间安排
  (一) 准备阶段:9月上旬制定和下发《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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