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卫生厅省政府防治地方病领导小组印发《辽宁省2005-2008年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2、做好疫情处理应急准备工作。各级疫情应急机动队和预备队应根据所辖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离、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测检验、灭鼠、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和技术的准备。
  3、制定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各市和各鼠疫疫源县应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应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制定出一旦发生鼠疫疫情和流行时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五)加强防控,灭鼠灭蚤
  1、鼠疫疫源地区采取保护性灭鼠措施,鼠害严重发生地区应加强鼠情监测并采取积极的灭鼠措施,降低鼠密度,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当地政府要协调爱卫会、卫生、农委、林业和动物卫生监管部门,把农田灭鼠、草原灭鼠、林间灭鼠、防病灭鼠与创建卫生区(乡、镇、村)结合起来进行,同时做好灭鼠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推广科学灭鼠方法。
  2、发生动物疫情时,要以疫点为中心,在半径1公里的范围内彻底灭鼠灭蚤,做到野外不漏地块,村不漏户,户不漏房间。要达到无鼠、无蚤、无洞。
  (六)宣传教育,动员群众
  疫源地所在的市、县两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和自我保健意识。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鼠疫防控工作,参加清理环境,除害防病的爱国卫生运动。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l、成立省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省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宝忠任组长,省政府有关部门(发改委、经委、公安厅、财政厅、沈阳铁路局、交通厅、农委、林业厅、卫生厅、民航东北管理局、动物卫生监管局、旅游局等)和相关市、县政府以及14个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加强对各地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生疫情时,协调当地政府各部门,统一调动各地鼠疫专业人员和物资,指挥开展防控工作,必要时协调公安、农委、林业、动物卫生监管、卫生、交通、民航、旅游等部门,联合实施疫区封锁、就地隔离病人、交通管制、交通检疫、旅游限制等措施,以便尽快控制疫情。领导小组下设防控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具体承担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相关市、县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组建省鼠疫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导组。省鼠疫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导组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有关市、县鼠防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鼠疫预防与控制工作中疫情资料评估,参与防治策略的研究和制定;组织专业培训;对疫源地工作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在发生疫情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疫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