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培训,提高能力
1、专业人员培训:省本级负责对省辖市和建平、阜新、彰武、昌图和康平县鼠疫防治机构人员培训工作,各市负责对所辖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源乡(镇)防保机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专业人员对鼠疫监测、疫区处理以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能力。
2、临床医师培训:省本级负责对省辖市临床医师师资骨干,各市负责对本级、所辖县(市、区)和疫源乡(镇)临床医师进行鼠疫诊断、报告、隔离以及治疗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首诊医师对鼠疫的识别能力。尤其应提高鼠疫疫源地及其周边地区和进京通道周边地区临床医生鼠疫诊断能力,加强对这些地区临床医生防治知识的培训。
3、技术能力建设:利用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省本级鼠防专项经费和地方配套经费,加强鼠疫防治机构和鼠防监测点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建设,引入快速检测的技术和装备,提高监测和防治能力。
(三)加强监测,完善报告
1、建立健全鼠疫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省本级和沈阳、阜新、铁岭、朝阳4个市以及建平、阜新、彰武、昌图、康平5个县三级鼠疫监测体系。建平县设立1个固定监测点、3个流动监测点,阜新、彰武、昌图、康平县分别设立1个固定监测点。按照《全国鼠疫监测工作方案》和《辽宁省鼠疫监测计划》的要求,系统地开展鼠疫监测工作,全面完成宿主、媒介、病原学及血清学等各项监测指标。省和相关市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开展鼠疫监测和技术指导,其它市、县(市、区)也要严密注视和了解掌握省内外鼠疫疫情情况。
2、建立首诊医师负责制。在各级医疗机构内,首诊医师发现疑似鼠疫病人,要按规定报告疫情,就地隔离、观察和治疗病人,采集标本送检,隔离留观密切接触者,并配合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3、加强监测和预警。在鼠疫流行季节,鼠疫疫源地区应按照监测方案开展鼠间疫情监测,一旦监测到鼠间疫情,应及时报告,根据情况适时预警,提出疫区处理方案,防止疫情的扩大和蔓延。同时,要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加强对疫区人群巡回检诊。
4、建立鼠疫疫情、监测信息和病死鼠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鼠疫疫情及监测信息逐级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灵敏、报告及时,如发现鼠疫疫情应按规定报告程序和时限上报。在鼠疫流行季节,要充分发动和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病死鼠及其他与鼠疫密切相关的病死动物,以便及早发现疫情。
(四)充分准备,随时应急
1、建立疫情应急机动队。全省建立起以省本级为总队,沈阳、阜新、铁岭、朝阳4个市分别为中队,建平、阜新、彰武、昌图、康平5个县分别为分队的疫情应急处理专业队伍体系,其它市、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疫情应急预备队,包括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疫情处理、临床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消毒杀虫灭鼠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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