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实施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562号)
各市卫生局:
按照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初治涂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的通知》(辽卫函字〔2005〕112号)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方案的补充说明》(中疾控结便函[2005]第58号)要求,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行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各市要严格执行《初治涂阴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管理指南(试行)》(卫办疾控发[2005]24号)要求,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方案》,认真做好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治疗工作。
请各市于2005年12月底前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防治所领取各市初治涂阴肺结核病人免费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