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124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6]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辽宁省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宣传活动方案》,加强与当地妇联、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做好结核病宣传工作。
二、各市要将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结核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结核病健康促进工作目标。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围绕今年宣传活动主题,重点宣传全球结核病防治千年发展目标和《辽宁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中的主要工作和规划目标,以及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
三、各市要在开展经常性结核病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宣传日这一有利契机,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易于接受的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结核病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