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保障
1、人员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
2、保障履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责的日常经费,合理安排业务经费,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重点疫情监测、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项工作的经费需要。
3、每年本级政府经费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4、近3年每年同级财政拨给的设备购置经费不低于现有设备固定资产的10%。
5、科研培训经费占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建设规模在满足基本功能的同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的要求。
1、工作用房推荐建筑面积(m2)指标:
(1)省级:30000;
(2)市级:服务人口<100万,6000-8500;服务人口100~300万,7200-9500; 服务人口300~500万,8000-11000;服务人口>500万,9000-15000。
(3)县级:服务人口<10万,1400-2600;服务人口10~40万,1800-4500; 服务人口40~80万,3200-6500;服务人口>80万,4500-9000。
2、专用实验室等特殊用房建筑面积推荐指标:
(1)省级:业务用房占24-34%,实验室基本用房占41-50%,行政用占3-6%,保障用房占20-24%。
(2)市级:业务用房占24-28%,实验室基本用房占40-48%,行政用占4-6%,保障用房占21-28%。
(3)县级:业务用房占20-25%,实验室基本用房占38-42%,行政用占6-10%,保障用房占25-32%。
(三)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
1、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齐全,需求论证、采购、验收入库、领发流程科学;建档、建卡率100%,帐、卡、物符合率100%,仪器设备完好使用率90%以上,其中应急相关仪器设备完好使用率100%。
2、大型仪器设专人管理、使用登记和维护记录详实。
3、设有仪器设备专用款,保证设备日常运转和维护需要,经费不低于专用设备固定资产的10%。
4、仪器设备:具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意见》附件2“基本部分”全部的仪器设备及“推荐部分”的60%以上。
(四)工作环境
1、做好建筑物内外卫生清洁和庭院绿化工作。
2、办公场所禁烟,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3、遵守《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
(1)制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制度和在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