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承担和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任务;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任务;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质储备提供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培训相关人员,普及公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
2、突发事件报告与预警
(1)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调查制度技术方案的实施;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完善并组织实施监测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态势进行跟踪监测,并报告事件发展结果。
(2)组织、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调查、统计和报告;实施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初步认定,对突发事件的发展做好跟踪和预警报告。
(3)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调查、统计和报告;实施监测方案;协助开展对突发事件的初步认定,对突发事件的发展做好跟踪报告。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处置程序和技术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提供病因分析和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的技术支持,并组织和指导落实;通报和反馈突发事件发展及处置信息。
(2)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处置程序和技术方案;参与和落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和报告。
(3)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1、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
(1)组织实施国家、省公共卫生信息建设规划;推广公共卫生信息相关的应用软件;组织实施疾病监测和疫情网络直报,开展疫情预警预报;指导下级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
(2)实施省和辖区的公共卫生信息建设规划,建设地区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公众疫情举报电话系统;开展疾病监测;指导县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
(3)建立完善县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开展疾病监测,组织实施疫情直报。
2、信息系统的管理
(1)维护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执行国家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及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性和信息质量的管理、控制。
(2)维护地级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执行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
(3)维护县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