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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3)承担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任务;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任务;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质储备提供技术支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培训相关人员,普及公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
  2、突发事件报告与预警
  (1)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调查制度技术方案的实施;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工作;完善并组织实施监测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态势进行跟踪监测,并报告事件发展结果。
  (2)组织、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调查、统计和报告;实施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初步认定,对突发事件的发展做好跟踪和预警报告。
  (3)落实和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调查、统计和报告;实施监测方案;协助开展对突发事件的初步认定,对突发事件的发展做好跟踪报告。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处置程序和技术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提供病因分析和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的技术支持,并组织和指导落实;通报和反馈突发事件发展及处置信息。
  (2)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处置程序和技术方案;参与和落实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置和报告。
  (3)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开展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三)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1、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
  (1)组织实施国家、省公共卫生信息建设规划;推广公共卫生信息相关的应用软件;组织实施疾病监测和疫情网络直报,开展疫情预警预报;指导下级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的建设。
  (2)实施省和辖区的公共卫生信息建设规划,建设地区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和完善公众疫情举报电话系统;开展疾病监测;指导县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
  (3)建立完善县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开展疾病监测,组织实施疫情直报。
  2、信息系统的管理
  (1)维护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执行国家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及制度;加强信息安全性和信息质量的管理、控制。
  (2)维护地级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执行信息管理的相关标准、规范和制度;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
  (3)维护县公共卫生信息网络运行;及时更新、报告相关信息,保证信息安全和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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