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全省开展碘盐监测和碘缺乏病实验室外质控考核。
4、继续做好小盐场的清理整顿,巩固宣传、计划、销售、稽查为一体的碘盐供应网络,增加偏远地区碘盐销售网点,实行送货上门、适当让利等有效办法,保证病区居民食用合格碘盐。
5、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检人员业务素质,把好食盐生产、进货、分装、销售质量关。
6、做好项目工作年度评估、总结并上报NTTST。
(二)市级工作安排
1、取得各级政府的支持,营造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良好氛围。
2、组织开展和做好本地区碘盐监测工作,对碘盐覆盖率低于90%的县(市、区)组织所有乡镇开展“一乡两村”碘盐普及情况基线调查。
3、组织参加碘缺乏病实验室外质控考核,提高本地区碘缺乏病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水平。
4、做好项目地区项目年度评估、总结并上报省项目办。
(三)普兰店市、庄河市、建昌县工作安排
1、继续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营造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良好氛围,并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普及碘盐目标责任制,提高碘盐覆盖率。
2、召开本地区年度项目工作会议,制定和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碘盐常规监测和重点地区健康教育活动,及时反馈、分析和上报监测结果,做好效果评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
3、继续做好本地区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妇联、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及村医、小学校校医等IDD防治知识培训,并利用“碘缺乏病防治宣传日”,开展食用合格碘盐为专题宣传活动。
4、组织当地中、小学校上好防治碘缺乏病知识健康教育课,形成有效的“学校-学生-家庭-社会”健康教育促进链,促进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传播。通过妇联和计划生育网络宣传IDD防治知识,为新婚、怀孕妇女上一堂“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
5、建立和巩固宣传、计划、销售、稽查为一体的碘盐供应网络,增加偏远地区碘盐销售网点,实行送货上门、适当让利等有效办法,保证病区居民食用合格碘盐。
6、进行项目年度工作和技术总结,分别上报省、市项目办。
(四)喀左县、绥中县工作安排
1、继续动员和发动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良好氛围。
2、召开本地区年度项目工作会议,制定和落实项目工作计划,建立各级政府和部门落实普及碘盐目标责任制,深入分析和查找存在的问题,落实有效措施,消除非碘盐的隐患,提高碘盐覆盖率和食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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