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验室相关理论、技术等
(四)参加省疾控中心组织的各专业质控考核结果
(五)参考书:《现场流行病学理论与实践》(王陇德主编)、《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王陇德主编)、大学本科现用版本教材。
三、参赛对象和要求
(一)辖区内各级各类疾控机构(包括结核病防治所、地方病防治所、健康教育所、及其他专业防治院所),邀请辖区内各大专院校和军队系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参加。
(二)要求参赛单位业务人员全部参加初赛。
(三)进入复赛和决赛的各单位队伍中必须包含流行病科和实验室负责人。
(四)入围决赛的单位如果没有参加2006年度省疾控中心组织的各专业质控考核,需要补加质控考核(请各参赛单位直接与省CDC质控科联系)。
(五)没有参加初赛和复赛的人员不能参加决赛,特殊情况必须经省竞赛组委会同意。
(六)大专院校和部队的代表队可直接向省竞赛组委会报名,具体赛事由省竞赛组委会安排。
(七)竞赛不受年龄限制。
四、竞赛方法
(一)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与决赛三个阶段。
(二)初赛由各单位组织并自拟初赛试题,在7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有关人员监考、阅卷和选拔,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三)复赛由省竞赛组委会统一命题,采取笔试的形式,各市竞赛组委会组织,各初赛单位派4人参加,省竞赛组委会派监督员参加各市复赛中的监考、阅卷和选拔。复赛时间定于9月30日前完成。复赛后一周内,各市竞赛组委会根据复赛成绩将参加决赛的机构及参赛人员名单报省竞赛组委会备案。
(四)决赛由省竞赛组委会组织和命题,拟定10月下旬举行。每市复赛团体总分第一和第二的参赛单位参加决赛,每个单位由4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决赛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总分前10名的参赛单位进行面试;面试分数包括形象分、表达分和回答问题三部分。
另外,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如果未进入决赛,要求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不记成绩。
(五)各决赛参赛队伍名次以笔试、面试和质控考核成绩综合排定。
五、奖励办法
(一) 竞赛设集体奖和个人奖。
1、集体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决赛笔试成绩第1名将获得个人“业务状元”称号,第2-5名将获得个人 “业务标兵”称号,第6-20名将获得个人“业务能手”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