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结合实施辖区相关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和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制定、实施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3、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处理队伍,及时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参与辖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
4、承担传染病疫情和疾病监测以及责任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参与重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处置。
5、承担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和相关信息的报告、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预防医源性感染和医院内感染。
6、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监测和管理本院内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劳动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等。
7、健全相关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生物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传染病专用门诊、性病门诊等的管理。
8、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参与指导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工作。
9、做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10、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八、绩效评估
为了更好地评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效果,各试点地区要将本地区的下列指标纳入绩效评估。
(一)本地区的期望寿命。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传染病(总的及重点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和传染病疫情漏报率≤2%。
(四)重点地方病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控制情况。
(五)计划免疫针对疾病发病率、人群抗体水平。
(六)各类人群的健康知识知晓率≥70%,健康行为形成率≥60%,卫生系统内疾病预防控制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知晓率≥90%。
(七)农村自来水普及率≥60%,卫生厕所普及率≥55%。
(八)辖区居民对疾控工作的满意率≥90%。
附件:
辽宁省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工作职责与任务
为了进一步指导我省城乡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与任务,参照其他省市制订的城乡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工作职责与任务,我们拟定了《辽宁省城乡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工作职责与任务》。请各地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一、基本信息收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