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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

  11.调查样本机构仪器设备配置和使用情况。
  12.调查样本机构能够开展的实验室检验项目情况。
  13.调查样本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与科研项目情况。
  14.调查样本机构公共职能、任务和项目落实情况。
  15.调查样本机构的工作成效。
  16.调查样本机构在发展上遇到的困难、经验和对策。
  上述调查时间跨度为2002-2005年。
  (二)意向调查
  1、调查社会、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
  2、调查社会、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的认可程度。
  五、调查方法
  1. 正式调查之前,各市、县卫生局确定本级负责人和质控员各1名,并报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备案。
  2. 省卫生厅统一培训市级和卫生部抽取县级单位的负责人和质控员以及省直单位的调查工作负责人员,并统一下发调查表给省内样本机构。
  3. 各市、县卫生局培训当地有关单位的调查工作负责人员,并统一下发调查表给辖区内样本机构。
  4. 各样本机构应确定调查表填报数据的责任人,责任人组织样本机构有关人员填报调查表。调查表填写完毕后,由责任人审核,确认无缺漏项和数据错误后,按照提供的电子文件录入计算机。录入完成后,打印纸质文件,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后,报送省级负责人。同时,以Email形式将电子文件发送省级负责人。
  5. 省卫生厅派出省级督导和质控人员,对各样本机构的调查工作进行督导和质控。
  6. 纸质调查表经审核,无缺项、错项和逻辑错误者,由调查人员、样本机构负责人、省级督导和质控人员共同签字后上报省卫生厅。调查表录入计算机形成的电子文件,同时上报省卫生厅。
  六、联络和解释
  1. 调查工作联络负责人
  辽宁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李丹,电话:(024)23388633,23393959(传真)
  E-mail:lnjkc@yahoo.com.cn
  2. 调查表解释联系人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何雅慧,电话:(024)23388930,13940424453
  E-mail:heyhui_li@sina.com
  七、进度
  8月11日-8月15日:落实各级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质控员。
  8月15日-8月20日:培训各级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质控员。
  8月20日-9月20日:样本机构填报调查表,并上报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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