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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

  调查分为机构调查和意向调查两部分。机构调查对象为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中的防保组织;意向调查对象为样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在地区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大、政协有关人员。
  三、样本
  1、全省各市、县(市、区)均作为本次调查的单位,参加本次调查。各级具体的调查单位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地方病防治所、结核病防治所、精神卫生中心、健康教育所等全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卫生部采用系统抽样的方法抽取了我省的6个市和17个县(市、区)的单位作为国家疾控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调查的单位,分别是大连、抚顺、锦州、阜新、铁岭、葫芦岛和沈阳和平区、沈阳东陵区、沈阳新民市、大连金州区、鞍山铁东区、鞍山海城市、抚顺新宾县、本溪本溪县、丹东东港市、锦州义县、营口大石桥市、阜新阜新县、辽阳太子河区、盘锦盘山县、铁岭调兵山市、朝阳北票市、葫芦岛建昌县。
  上述县级单位同时要以承担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基层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或一级医院)为总体,随机抽取2个机构作为样本机构。县级样本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直接承担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不抽取基层卫生机构样本。
  四、内容
  (一)机构调查
  1.调查样本机构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支出、卫生事业费、防治防疫事业费、户籍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国有单位平均年货币工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数量和机构编制等。
  2.调查样本机构职工基本情况,包括:职工性质、年龄、性别、学历、所学专业、技术职称和主要从事的工作。
  3.调查样本机构职工流动情况,包括调进调出、流动去向等。
  4.调查样本机构职工培训情况,包括培训类别、培训期限和培训年份等。
  5.调查样本机构获得的财政经常性拨款、财政项目经费拨款、服务收入、上级部门或其它部门补助等。
  6.调查样本机构获得的房屋建设投入和设备投入,以及其中各级政府投入的比例。
  7.调查样本机构获得的国债项目投入,以及地方政府配套投入和机构自筹经费。
  8.调查样本机构年度支出情况,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调查样本机构房屋占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实验室用房面积和产权用房建筑面积等。
  10.调查有国债资金投入的样本机构基础建设项目情况,包括计划投入、实际投入和国债资金比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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