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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6-2007年度辽宁省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06年度辽宁省脊髓灰质炎疫苗
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一、查漏补种免疫范围
  2006年,全省除丹东和朝阳以外的其余12个市的常住适龄儿童开展脊灰疫苗查漏补种工作,重点是城乡结合部。
  二、服苗对象
  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0月5日期间出生的常住儿童,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如何,未接种脊灰疫苗的儿童,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补种;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三、服苗时间
  2006年12月5日--2006年12月31日。
  四、接种方式
  各单位都要入户进行调查,按要求对漏种的儿童进行登记,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固定接种、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等多种方式,严格掌握禁忌症,实行安全接种。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应在工作上给予足够的经费投入和后勤保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和麻痹松懈情绪,切实加强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二)宣传和培训。查漏补种要求短时间完成,其目标人群众多,涉及千家万户,任务非常艰巨。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把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的信息和重要性,传播到每个家庭。11月20日之前,市、县(市、区)两级要完成对所有参与查漏补种工作的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组织和督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组织和督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具体完成查漏补种工作。对漏服儿童较多的地区要及时查找和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六、资料收集与报告
  在查漏补种免疫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将分县(区)查漏补种免疫数据资料与工作总结(手工报表),于2007年1月31日前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同时将分县(市、区) 查漏补种免疫数据库上报至LNCDCEPI@163.COM(数据库请在LNCDCEPI@126.COM邮箱中下载)。
  附表:2006年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附表:            2006年查漏补种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常住儿童用)

  __   __省(自治区、直辖市)_   ___地(市)_   _县(市、区)__   _乡(街道)_ _    _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应种儿童数

实种儿童数

查漏补种前“0剂次”儿童数

<1岁

1岁

2岁

3岁

4-岁

合计

<1岁

1岁

2岁

3岁

4-岁

合计

<1岁

1-岁

合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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