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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开展人员培训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做好本次查漏补种工作的培训,尤其要抓好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方案、疫苗和注射器的分发与管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与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等。
  (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为使每一名目标儿童家长知晓查漏补种活动信息,要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让儿童家长充分了解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的意义、时间、地点等,积极参与配合活动的开展。
  (四)提前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是搞好查漏补种活动的前提。各地卫生部门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争取居委会、村委会、妇幼保健、托幼机构等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采取各种方式提前做好应种对象的摸底、登记工作,确定漏种针次。
  为保证摸底调查质量,各级要开展对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要求的地方进行加强或重新开展调查,摸底结果应逐级汇总、上报,并以此作为领取疫苗基数的依据。
  (五)组织好疫苗供应和后勤保障
  为确保本次工作的质量,保证疫苗冷藏运输储存,乙肝疫苗由省、市、县(市、区)逐级供应,各级需要对冷链设备进行合理安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查漏补种活动,并做好协调工作。
  (六)认真落实现场接种工作
  接种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和巡回接种等不同方式,为保证接种质量,应尽量定点接种。入户接种和巡回接种必须保证疫苗冷藏保存。要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得到接种。接种实施期间发现的未登记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
  (七)加强安全接种及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理
  接种要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保证安全接种。所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统一回收到乡镇级,统一焚烧、深埋。
  进行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在异常反应发生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控制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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