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项目实施回购模式的议案
(三政文〔2007〕5号)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为改善城市居民饮用水质量,市政府决定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启动城市引水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模式的变化,市政府决定以回购模式实施三门峡市城市引水工程项目,即:市政府通过与三门峡市财经投资公司签订回购协议,授权其对城市引水工程项目筹资建设,项目建成后市政府整体逐年回购,回购资金及项目资本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专项使用。项目运作期间,三门峡市财经投资公司拥有特许权,可以回购协议项下的所有权益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实施质押担保。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