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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小砖瓦窑小矿山等场所拐骗强迫他人劳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成员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小砖瓦窑小矿山等场所拐骗强迫他人劳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更名并调整成员的通知
(三政文〔2007〕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将三门峡市小砖瓦窑小矿山等场所拐骗强迫他人劳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更名为三门峡市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调整其成员。现将变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苏新华(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上官卿(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组 长:任振廷(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柏启传(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马进仓(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钱随章(市安监局局长)
  杨素芳(市民政局局长)
  朱永明(市工商局局长)
  史玉亮(市建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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