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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9、防火、防盗、防事故,克服麻痹思想,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10、要互相监督,对违犯纪律者,视情节轻重,按党纪国法严肃处理。

  11、试卷交接第一流程包括:制卷厂家→市保密室→县(区)保密室→考点保密室→考场;第二流程包括:考场→考点保密室→县(区)保密室→市保密室→集中阅卷点。此外不得再增加任何试卷交接环节。

  12、在每个试卷交接环节中,都必须持统一的《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卷交接表》,在保密员、保卫人员、水平考试办负责人同时到位后,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可办理交接手续。在试卷交接过程中,须严格履行试卷交接签名手续。

  13、领卷人员在领卷时必须认真核对试卷数量,检查卷袋完好程度,如发现试卷数量不符、卷袋破损,可拒绝领取试卷,并报上级水平考试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14、试卷运输必须采用金属密封车,并保证车况良好,门锁完好。县(区)到考点的试卷运输可采用车况良好、密封性能良好的小车或面包车。禁止用其它交通工具运输试卷。

  15、试卷运输必须配备保密员、公安人员(武警)、考务人员随车押运。在运输的全过程中,要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车。禁止运卷车辆在途中停车过夜。

  16、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试卷运输车,严禁搭载与试卷运送无关的物品。试卷接送时间,由各级水平考试办确定。

  附件8:
  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管理细则

  一、考点设置
  1、学业水平考试考点管理由各市学业水平考试办负责。各考区设若干考点。文化课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县政府所在地,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之间混编考场;如区域内混编考场确有困难的,或地处农村、离城区较远的普通高中学校,可单设考点,校内混编考场,但必须由外校教师监考。信息技术课考试原则上在本校设置考点,由外校教师监考。
  2、主考、副主考、巡视员、监考人员由市统一聘任。各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至2名,巡视员2名。每个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男、女混编。相应班级的班主任、本校相关学科的任课教师、有直系亲属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教师均应予以回避。每个考点应配备若干场外考务工作人员,协助主考维护考点秩序,处理应急事项。
  3、考前,要召开主考、副主考、巡视员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布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
  考点要认真组织监考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考务培训,组织学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程序及指令、违规处理规定、监考人员职责、考生守则等,熟悉试卷分发、卷首填涂、缺考卷处理、答卷Ⅱ的装订密封等项要求。
  考点要组织全体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和答题培训,学习“考生守则”、“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规定,明确答题方法和要求,做好学生填涂答卷的技术指导工作。
  4、各考点校门上方应悬挂“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学考点”的横幅,在考点门口的醒目处张贴“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程表”、“考场分布图”、“考生守则”、“监考人员职责”、“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等材料,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5、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试卷保密室。在考务办公室准备好蓝(黑)墨水、垫板、胶水、草稿纸、剪刀、装订用的夹子、锥子、针、线等用品。
  考前一天,考点要布置好考点和试场,检查考点广播线路、通信设备、供电照明设备,清理试场内可能与考试有关的黑板报、宣传栏、讲义资料等,组织监考人员和学生熟悉试场,并预先制定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法。
  6、考场要求宽敞明亮,光线充足,整洁、卫生、安静,桌椅平整、清洁。草稿纸、蓝黑墨水等物品准备齐全。
  考场门口要张贴“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场标贴”,标明“第×考场”、“准考证起讫号”等标志。
  7、每个考场30人,考生座位必行实行单人、单桌、单行。考生座位安排和答卷分发示意图如下(A、B表示答卷类型,1,2,3,……30表示考生准考证号顺序和座位号):

  讲   台

A 1

B 12

A 13

B 24

A 25

B 2

A 11

B 14

A 23

B 26

A 3

B 10

A 15

B 22

A 27

B 4

A 9

B 16

A 21

B 28

A 5

B 8

A 17

B 20

A 29

B 6

A 7

B 18

A 19

B 30



  8、考点应在规定时间,派两名工作人员按照“试卷运送和保管人员守则”的要求,领取、运输、保管学业水平考试试卷。
  9、报到领卷。考前40分钟,主考、巡视员、考务人员报到,领取试卷,核对科目、袋数、检查封条,清点备用卷。
  考前30分钟,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戴好工作证。两名监考人员一起领取试卷和草稿纸,核对试卷的科目、袋数,确认无误后签收。
  二、考前工作
  1、考场检查: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时间、试卷页数等内容。
  2、考生进场:考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把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角。考生进场时,除携带允许的必备文具外,其它物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监考教师宣读 “考生守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3、启封试卷:考前10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检查试卷科目、份数、页数。若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处理,并作好异常情况记录,将袋内检验员工号标签粘贴附上。
  检查完毕,分发答卷Ⅰ和草稿纸,并核对答卷ⅠA型、B型的分发是否正确,严防前后左右相邻出现同类型答案。分发完毕,提醒考生在答卷Ⅰ规定位置上,用蓝、黑水钢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准考证号,用铅笔(2B)填涂准考证号、学科。在草稿纸上写上姓名。
  4、分发试卷。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分发试卷和答卷Ⅱ。分发完毕,监考人员应及时提醒考生核对科目、试卷页数,检查有无空白页、缺页。如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妥善处理。提醒考生在答卷Ⅱ的规定位置上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
  三、考试过程
  1、考生答卷:考生在考试铃响后方可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作缺考处理。终考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场。
  2、巡回检查:开考后,一名监考人员在前台监视,另一名监考人员必须认真仔细地巡回检查,逐个检查考生与准考证上照片是否相符,以防冒名顶替;检查考生卷首的填涂情况,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当场要求考生补填或改正。
  3、缺考处理:开考15分钟后,监考人员填写缺考答卷上的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填涂答卷Ⅰ的缺考考号、学科及缺考标记。考务人员根据“考场编排表”核查各考场人数,记录考生的缺考情况,在答卷Ⅱ指定位置加盖“缺考”、“空白”章。
  4、考场巡视:开考后,考点主考、巡视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要巡视各试场,了解施考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5、试卷袋面记录:监考人员处理好缺考试卷后,在试卷袋面与答卷Ⅰ袋面上填写好县(市、区)、考点、科目、准考证起讫号、实考人数、缺考、空号号码。两名监考人员交叉复核袋面记录。
  6、严肃考纪: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职责”,严守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与本场考试无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观望和说笑。
  在考试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主考,如实记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由考点主考按规定作出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放好试卷。监考人员按次序收卷,收卷结束后,组织考生有序离场,防止考生作弊或带走试卷。
  四、收卷与装订
  1、收卷:监考人员在收集答卷时应严格按准考证号、座位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序,除空号外不得跳号、漏号。校核答卷份数,防止漏收答卷,检查有无缺损,收齐试卷和草稿纸。试卷和草稿纸由学校集中封存,直至考生成绩公布无疑后再行处理。
  2、清理考场:监考人员离开考场前必须清场,检查有无答卷、试卷、草稿纸遗留在场内,并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3、验收封装:考点考务人员应仔细检查验收各考场答卷,复核完毕,答卷Ⅰ直接装袋密封,答卷Ⅱ须装订后与《考场情况记录表》一并装袋密封。装订答卷Ⅱ时,切勿倒装或暴露考生信息,切勿将答卷Ⅰ、Ⅱ混装。监考人员、复核人员都必须在答卷封装袋上签名。
  五、回卷
  各考点应分学科、按考场顺序从小到大分别捆扎答卷袋,连同备用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和《巡视纪要》及时报送县(市、区)水平考试办。回卷前,考点必须登记好缺考信息,逐级上报。回卷时将打印好的缺考登记表上交水平考试办。
  各县(市、区)水平考试办将考点报送各类答卷、材料分别整理,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市水平考试办。

  附件9:
  山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细则

  1、考试内容
  依据《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考试内容为必修模块加一个选修模块,各占50%。其中选修模块包含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和数据管理技术四个模块,学生根据学习情况,从中自行选择一个模块进行考试。
  2、试题命制
  由省电教馆负责编写《山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标准》,并按照《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严格遴选命题人员,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细则》(附件5),严格恪守《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人员工作守则》(附件6),组织试题命制。命题时间为每年10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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