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防系统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市民防办,省办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要求。现就全省民防系统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
值班工作是民防机关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也是做好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送和处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省市民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值班网络,确保上下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情况处理及时。
1、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各市民防办、省办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值班工作,落实值班管理部门、值班工作人员和值班制度。要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要有单位领导坐班或在岗带班。
2、要加强值班队伍及保障条件建设。要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值班工作。为值班室配备接警电话、保密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使值班人员都能熟练使用这些设备。要不断改进紧急重大情况信息的处理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及时,信息畅通。
3、要建立和完善全系统值班网络体系。建立健全覆盖面广、反应灵敏、传递迅速、处置准确的应急指挥系统,各市、各单位主要领导、值班员、带班领导要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形成高效运转的值班和通联网络。本系统发生的和应急值班受理的重大事故和敏感事件必须在事发或接警40分钟以内报告省办应急值班室,确保及时处置。
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的范围、报送渠道和要求
(一)报告范围
1、重大事件类。主要包括参与人数较多的械斗、游行、上访、闹事、罢工、罢市、罢课、静坐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或堵塞铁路、干线公路、城市交通、严重影响民族团结、涉外及涉及港澳台同胞等群体性事件。
2、重大案件类。主要包括死伤人数较多或影响恶劣的杀人、爆炸、抢劫、盗窃、诈骗、投毒、走私、偷渡、制毒贩毒、制假贩假、纵火、劫机等严重犯罪案件。
3、重大事故类。主要包括飞机失事及重大列车、汽车、船艇等交通安全事故;重大通讯、燃气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重大地质灾害事故;重大中毒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