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国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辽宁火炬手选拔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宁省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国奥委会2008年
奥运会辽宁火炬手选拔工作安排》的通知
(辽体发[2007]4号)


各市体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中国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辽宁火炬手的选拔工作,根据北京奥组委《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计划》和中国奥委会制定的《中国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安排》,结合辽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2008年奥运会辽宁火炬手选拔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本安排,加强对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做好奥运会火炬手的选拔推荐工作。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中国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辽宁
火炬手选拔工作安排

  为做好中国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辽宁火炬手的选拔工作,根据北京奥组委《北京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计划》和《中国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工作安排》,结合辽宁实际情况,现就中国奥委会辽宁火炬手选拔工作安排如下:
  一、火炬手名额
  根据中国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选拔名额分配方案,辽宁省体育系统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传递活动的火炬手为58名。
  二、选拔方式
  在确保奥运会火炬手选拔过程“公开、公正、透明”的基础上,为保证辽宁火炬手选拔工作精炼高效,保证所选拔的火炬手具备较高的整体素质,采用组织系统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机构
  成立中国奥委会2008年奥运会辽宁火炬手选拔工作小组。
  组 长:张 钊(辽宁省体育局纪检组长)
  成 员:王朝烈(辽宁省体育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石春元(辽宁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凤鸣(辽宁省体育局群体处处长)
  韩伟民(辽宁省体育局竞训处处长)
  黄淑敏(辽宁省体育局人事外事处处长)
  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选拔、推荐辽宁火炬手的工作计划,对由各市、各直属单位推荐的奥运火炬手候选人进行审查和评议,经研究后报中国奥委会主席办公会通过,按照北京奥组委的具体时间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四、选拔范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