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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考期间卫生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考期间卫生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7〕15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疗机构:
  2007年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在即,为配合教育部门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做好高考期间各项卫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高考期间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分管领导要负总责,切实履行卫生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进一步做好高考体检等各项高考期间的卫生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高考体检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与教育招生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高考体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实行主检负责制。不断完善高考体检各项工作制度,实行封闭体检。要严格参与高考体检医务人员的选拔工作,要求参与高考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为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的副高职以上人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参加高考体检医务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体检标准。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体检工作中发现的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高考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使高考体检工作做到学生满意、学校满意、各级政府满意。
  三、做好高考期间其它各项卫生工作
  1、做好高考期间考生突发伤病事件的紧急救治工作。各地卫生部门要在考点配置救护车,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高考考生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完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做好高考期间考生的疾病控制工作。高考期间正值传染病高发季节,传染病易于形成暴发流行,各级疾控部门要与学校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若发现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流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做好高考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高考期间学生、家长群聚的特点,开展对所辖地区的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要对进校食品、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校内饭店、小卖店、学生饮用水经营点进行一次全面严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的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做好高考期间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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