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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营口市卫生学校设置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批复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营口市卫生学校设置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批复
(辽卫函字〔2005〕325号)
营口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营口市卫生学校设置中西医结合专业的请示》(营卫发[2005]60号)收悉,根据我省及营口市中等中医药人才的需求现状,经省卫生厅实地考察,认为营口市卫生学校基本满足中西医结合专业办学条件,同意营口市卫生学校开设中西医结合专业。希望营口市卫生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专任教师梯队建设,完善中医药相关教研室设置,提高教学质量,为基层培养更多的实用型中医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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