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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5〕68号)


各市卫生局,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二附院、附属肛肠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中医医院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建设,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诊断治疗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省卫生厅制定了《辽宁省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辽宁省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能力建设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医药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传染病防治能力等方面的建设,提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诊断治疗水平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制订我省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开展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急诊急救、传染病防治、医院感染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与技能的在职培训,明确中医执业医师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责,增强其医疗救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建立起一支能够随时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中医药专业技术队伍。
  二、培训范围和对象
  政府举办的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具有高年住院医师以上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
  三、培训人数
  每所医院8名(其中传染病科或医院感染管理科3名、急诊科3名、医院感染管理科1名及分管业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1名)
  四、培训时间
  2005年3月至4月共举办4期培训班,每期5天。具体安排:第一期:2005年3月14日-18日;第二期:2005年3月21日-25日;第三期:2005年3月28日-4月1日,第四期:2005年4月4日-8日。
  五、培训地点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六、课程安排
  (一)《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医院感染的诊断及医院感染的预防和职业防护知识。
  主讲人 王志学 主任医师 沈阳市卫生监督所
  (二)常见传染病中医、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结核。
  主讲人 徐艳玲 主任医师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三)艾滋病。
  主讲人 尚 红 主任医师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四)流行性出血热、人禽流感。
  主讲人 卢秉久 主任医师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五)病毒性肝炎。
  主讲人 卢秉久 主任医师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六)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流脑、乙脑)。
  主讲人 吴百灵 副主任医师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七)感染性腹泻、流行性感冒。
  主讲人 吴百灵 副主任医师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八)心肺复苏术、现场急救操作培训。
  主讲人 姜树民 主任医师 辽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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