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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我省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单位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我省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单位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6〕457号)


大连、抚顺、丹东、锦州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实施了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项目,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了我省锦州北镇市中医院等7个单位为全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单位(见附件),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建设期满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评审验收。
  各项目所在市卫生局接到通知后要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关于调整辽宁省中医重
  点专科(专病)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卫函字[2006]417号)有关要求开展建设工作。省卫生厅将对其进行年度工作检查。
  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可登陆辽宁卫生信息网(www.lnhealth.cn)查询下载。

  二○○六年十月八日

  附件:
  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
  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编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类别

专科/专病

0601

锦州北镇市中医院

骨伤

中医

专科

0602

丹东东港市中医院

脑卒中单元

中医

专科

0603

锦州凌海市中医院

血栓病

中医

专科

0604

抚顺清原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糖尿病

中医

专科

0605

丹东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肛肠

中医

专科

0606

大连庄河市中医院

骨伤

中医

专科

0607

大连金州区中医院

老年病养护科

中医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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