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表彰沈阳市卫生局中医处等四个单位为2006年度辽宁省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辽中医字〔2007〕7号)
各市卫生局:
2006年我省中医药工作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市卫生局中医科(处)和各级中医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骄人的成绩。各市中医行政部门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主线,积极加强内涵建设,中医院服务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推动了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各市在争创名院、名科等方面也取得了可喜的成效,我省形成了以示范中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重点专科(专病)为龙头的中医骨干队伍,中医药发展呈现出崭新的局面。
为表彰一年来在全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经研究决定,授予沈阳市卫生局中医处、大连市卫生局中医处、鞍山市卫生局中医处及锦州市卫生局中医处等四个单位为“2006年度辽宁省中医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