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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省医院乱收费问题受查处后出台8项整改措施的通知

  三、推出医疗收费阳光工程
  --在继续完善医疗价格公示制、住院病人医药费免费查询制和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的基础上,要逐步建立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医院要每日或定期将费用清单交给病人,征得病人的核对认可后,再进行结算。
  --建立收费专职内设机构和收费专业队伍。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每天都有大量的收费信息要处理,医疗收费的工作内容又比较复杂,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减少甚至避免差错,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机构,由专职人员来从事这项工作。从现在起首先在省属医疗机构推广,全方位落实以病人为中心,让临床医护人员有更多的精力为病人服务;同时,使医疗服务与经济效益脱钩,最大限度地消除科室核算的负效应。
  --要全员培训医院收费人员,使其更好地掌握收费标准,增强政策观念和业务能力。
  --从现在起到6月底,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开展全省医疗机构物价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除物价部门给予经济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实现收费手段自动化,减少人为干扰因素
  大力推行收费手段工作自动化,在医嘱、护理记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卫生材料价格计算、病人费用记录、费用核查各环节实施计算机管理,从管理手段和管理工具各个方面杜绝超标准计费,自立项目计费,分解项目计费,无依据计费等各种乱计费现象。各医疗机构要加大投入,在今年4月底以前全面建立医疗收费管理计算机系统,实现医疗收费手段科学化、管理规范化、过程客观化。
  五、采取综合措施, 努力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
  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在确保不影响对患者进行科学治疗的基础上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收入的比重;各医疗机构要制定严密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用药规范;贵重药品的使用要按规范建立审批制度,并征得患者同意;要坚决执行药品收入让利于民的规定,并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六、加强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
  各级医疗单位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各个环节特别是窗口部位巡查和监督,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医德医风评价制度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档案。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的职称晋升、评先选优和福利待遇挂钩。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明察暗访,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七、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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