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我省医疗机构“管理年”应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我省医疗机构“管理年”应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2005年2月25日)


  根据卫生部2005年在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深入开展“管理年”的要求,我省医疗机构“管理年”的指导思想是:贯穿“以病人为中心”的精神,提高医疗质量为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秩序,向管理要人才,向管理要纪律,向管理要效率,向管理要效益。全面推进医疗质量评价、监督检查和质量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建立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确保医疗安全的长效机制。
  一、开展好“管理年”活动,要突出正面宣传,弘扬正气,树立质量意识,开展好“以病人为中心”、质量第一的宣传教育活动
  各级卫生部门和医疗单位要通过医院院长论坛、现场经验介绍、参观等形式,认真研究具体办法,把“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操作化、具体化、措施化。省卫生厅拟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一批优秀医务工作者和医院管理者,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院管理者的社会地位,同时也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为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行业氛围。
  二、制定医疗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技术准人,出台辽宁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技术准人规范
  根据我省医疗资源过剩的实际状况,制定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从提高新增医疗资源素质,改善存量资源入手。我省将以脏器移植技术准入为突破口,出台特殊医疗服务技术准入规范和目录等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细化病历书写规范;出台医疗事故行政处罚具体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加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省级专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对各市、县重点医院进行专项质量检查,促进各地医疗服务质量的管理工作
  为提高我省医疗技术水平,规范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在已有省临床检验中心的基础上,目前,省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中心(设在中国医大一院)、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设在中国医大二院)和肿瘤医学影像质量控制中心(设在省肿瘤医院)的筹建工作已完成。要充分发挥这些省临床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加强对全省医政管理干部的法律法规、执法监督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要积极引导和推动医疗机构责任保险工作,为医院及医务人员化解技术风险。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