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3%(20分);
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4.5%(20分);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000万元,其中:各项税收增长7.2%(国税部门下降19.5%、地税部门增长17.4%、财政部门增长17.8%)(100分);
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9.14%(20分);
8.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增长15%(20分);
9.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为46%(20分);
10.非公有制经济入库税款4164万元,比上年增长15.5%(20分);
11.对外贸易出口总额(海关口径)310万美元(20分);
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4%(20分);
13.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300万美元(20分);
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2.84亿元,增长2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74亿元,增长21%(100分);
15.重点建设项目(60分):(1)三门峡山富果业有限公司苹果涂蜡工程(10000吨/年)完成投资2700万元,建成投产;(2)三门峡进联工控有限公司工业按钮开关工程(1000万枚/年)完成投资3000万元,建成投产;(3)三门峡润得实业公司“千千结”汽车座垫工程(22万套/年)完成投资2600万元,土建、设备安装;(4)配合郑西客运铁路三门峡段工程(153公里)修建涵洞、路基;
16.城镇化率达100%(20分);
(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与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200分)
17.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15分);
18.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完成市下达的年度解决和巩固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目标任务(10分);
19.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低保资金按月足额发放;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10分);
20.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10分);
21.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0万元(10分);
22.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00人(10分);
23.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职责任务。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01‰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12‰以内,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2.5%,农业人口出生二孩率控制在25.62%以内,二孩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1%,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6.5%,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85.5%,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达到96.5%,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管理率达到92.5%(15分);
24.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0%(10分);
25.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10分);
26.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10分);
27.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10分);
28.完成市下达的机构编制改革工作目标(10分);
29.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10分);
30.完成天保工程及其他林业生产任务,年内发生的重大毁林、乱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能及时处理,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5‰(10分);
31.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32.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卫生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0分);
33.全年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厂1个;2006年7月1日起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10分);
34.完成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任务(10分);
35.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力争实现疫情零发生,人体零感染(5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会稳定目标(200分)
36.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达到市考核标准(30分);
37.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恶性群体性事件, 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达到市考核标准(30分);
38.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0分);
39.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达到市考核标准(30分);
40.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众性事件或恶性案件(20分);
41.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责任目标任务(30分);
42.加强安全生产,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完成 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5分);
43.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施有效的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无特大火灾事故发生(25分)。
市政府各部门责任目标
一、共同性目标(200分):
(一)市委、市政府交办重要工作完成率100%(30分);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达到考核标准(20分);
(三)普法和依法治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处理法轮功问题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达到考核标准(30分);
(四)完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任务,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五)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达到考核标准(20分);
(六)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赴京到省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控制在“零登记”,完成市信访领导小组下达的信访责任目标任务(20分);
(七)加强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达到考核标准(20分);
(八)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九)全面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达到市考核标准(20分)。
(以上共同性目标,不再对各单位单独下达,年底按考核办法统一计分考核。)
二、经济和社会发展与本职工作责任目标(800分)。各单位具体目标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催办查办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及交办事项,办结率达100%(100分);
2.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结率达100%(100分);
3.向省政府上报《三门峡快报》650期(100分);
4.被省政府《政府快报》信息采用率达26%(100分);
5.及时准确起草市政府文电、政府办文电,按时处理下级部门请示件、报告件,及时率达100%(100分);
6.编辑出版《政府公报》4期(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7.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初办工作,转办及时率达100%(20分);
8.搞好机要文书档案工作,安全率达100%(20分);
9.搞好政府机关办公区绿化工作(20分);
10.全年出车率达100%,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20分);
11.及时准确记录政府大事记(20分);
12.做好政府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确保市政府电子政务系统和政府网站的安全、正常运作(20分);
13.积极做好金融联络工作,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服务(20分);
14.直属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44.05万元(其中:养老金26.59万元,失业金2.16万元,医疗金15.3万元)(20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0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20分)。
市发展改革委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13%(150分);
2.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150分);
3.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87.1亿元,比上年增长20.7%(150分);
4.搞好全市54项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协调和稽查工作,保证国债项目和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和推进(15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160%(15分);
6.全市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2.5%(15分);
7.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44%(15分);
8.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1%(15分);
9.认真搞好项目库建设,新增储备项目15个(10分);
10.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公司工程(新增装机2×60万千瓦)建成投产(10分);
11.三门峡西火电厂至洛阳输变电线路工程(144公里)完成投资5000万元,建成投产(10分);
12.重点前期项目:大唐三门峡火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0万千瓦)做好前期工作(10分);
13.加大市本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10分);
14.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下达工作(15分);
15.争取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15分);
16.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73万元(其中:失业金0.13万元,医疗金9.6万元)(15分);
17.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8.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财政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全市一般预算收入19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19.3%(120分);
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96%(120分);
3.完成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3500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18.2%(120分);
4.完成全市基金收入9000万元(120分);
5.完成市本级基金收入3500万元(12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6.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规模5000万元(20分);
7.筹措粮食风险基金500万元(20分);
8.完成会计人员培训1500人次(20分);
9.继续推进三门峡崤函地区生态农业利用亚行贷款项目(20分);
10.依法安排教育经费,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20分);
11.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20分);
12.市直单位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96.17万元(其中:养老金54.67万元,失业金6万元,医疗金35.5万元)(20分);
13.完成市下达的创建园林城市重点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4.完成市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15分);
15.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15分);
1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成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15分)。
市统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及时准确完成省、市布置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100%,统计数据准确率99%(200分);
2.完成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运行监测和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做到按月考核,按季通报,及时率达100%(200分);
3.组织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及时率达100%,达到省考核标准(2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4.全年撰写统计资料150篇(30分);
5.统计信息领导决策采用率达70%(30分);
6.统计信息社会新闻采用率达70%(30分);
7.公开出版《三门峡统计年鉴2006》,及时率100%(30分);
8.三月底前发布年度统计公报,及时率达100%(30分);
9.市直单位医疗保险金统筹额8万元(25分);
10.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25分)。
市审计局
(一)重点目标(600分)
1.完成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决算审计项目30个(300分);
2.城市住房公积金和中小学贫困学生“两免一补”专项审计(探索效益审计)3个(100分);
3.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2个(100分);
4.建设项目投资审计4个(100分);
(二)一般目标(200分)
5.农民种粮补贴资金和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专项审计5个(20分);
6.医疗保险和低保资金行业审计8个(20分);
7.城市信用社审计和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资金审计4个(探索效益审计)(20分);
8.扶贫资金和计生经费专项审计10个(20分);
9.司法、劳教系统行业审计6个(20分);
10.体育彩票专项资金审计和社会审计组织业务质量专项调查2个(20分);
11.财务收支审计22个(20分);
12.按要求完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5分);
13.市直单位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7.38万元(其中:失业金0.18万元,医疗金7.2万元)(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