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发一批符合我市实际的集中型沼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通过引进国内外集中型沼气建设先进技术,加强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开发一批先进实用的原料收集预处理、新型发酵、增温保温、沼气净化浓缩罐装、沼渣沼液分离浓缩与综合利用以及沼气工程自动控制与能量平衡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原料预处理、自动进出料、发酵贮气一体化、增温保温、沼气联合脱硫和山地沼液运输等设备;制定工艺技术标准及作业规程等,为集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五、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型沼气新技术工程。通过科技示范工程的带动,选择不同类型,在全市规划建设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农产品加工废弃物、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等集中型沼气新技术工程200处。将养殖业、沼气工程和周边的农田、鱼塘等进行统一规划,在提供清洁燃料的同时,开展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农业。
六、整合投资,全力扶持集中型沼气新技术工程建设。集中型沼气新技术工程要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计划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在中央财政补助总投资45%的基础上,市级财政配套补助15%,业主单位自筹40%。有关工作由各部门按职责负责。市科委安排专项计划用于集中型沼气新技术、新工艺研发以及创新平台建设,负责落实20处示范工程地方配套15%的资金,并会同市农委制定技术标准与规范。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集中型沼气新技术工程纳入国家计划并落实中央补助资金,同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支持创新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农委、市环保局、市移民局等有关部门,整合关联资金,落实市级财政配套补助。市农委负责集中型沼气新技术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实训基地及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工程建设单位资质、实力的审查,督促业主落实自筹资金。
七、加快集中型沼气工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引进培育一支集中型沼气新技术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设备配套和营运管理的沼气工程建设队伍。建设以市级技术服务中心为依托、区(县)级服务站为支撑的集中型沼气服务体系。加强资源分析和市场预测,建立和完善产品价格、市场供求、产业政策等信息分析和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