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建立起能够为广大眼病患者特别是盲人患者提供方便可及、高质量的眼保健服务体系。
2、建立防盲治盲专业培训体系,使常见眼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
3、建立健全社区康复及预防保健系统,使初级眼保健服务覆盖率以县(区)为单位达到100%。
4、重新组建省防盲治盲办公室,通过建立培训系统对省内参加防盲工作的单位进行专业指导。
5、建立省级低视力康复中心,各市至少也要指定一家医院负责低视力康复工作。
6、加强防盲工作的信息管理,针对省内防盲工作的重点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7、设有眼科或专业医生的县级医院达到省内县级医院总数的90%以上。
8、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CRS)达到900,白内障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达到90%以上 。
9、控制滤泡性沙眼(TF)患病率小于5%,沙眼性保睫(TT)患病率小于1‰,消除致盲性沙眼。
10、创造10个全国防盲治盲示范县(区)和1个防盲治盲示范市;实现白内障无障碍目标,培育20个白内障无障碍示范县(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1、将防盲工作内容列入政府工作日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于防盲工作的重视,增加投入。
2、各级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在防盲工作中要明确分工,整合有效的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
3、省、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都要组建防盲指导组和防盲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的防盲治盲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信息收集等工作。
4、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防盲治盲资源的作用。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全省防盲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防盲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设、提高基层防盲治盲工作能力,加强眼病的基层预防及筛查网络
1、在城市,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社区眼保健中心,提供基本的眼病医疗服务。
2、加强县医院眼科建设,发挥在全县防盲治盲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
3、在县、乡、村,依托三级网络建立三级眼病防治网及眼病转诊系统,将防盲治盲与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结合起来,形成以县医院眼科为指导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以眼科科普教育、眼病筛查、基础眼病诊断及治疗、矫正屈光不正为主要工作的农村防盲治盲网络。
4、加强基层筛查机构的人员能力建设,提高农村边远地区筛查工作人员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