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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7年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6、加强全省医政队伍建设,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医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二、加强医疗机构管理,积极探索医疗机构行为监督管理模式,严格医疗机构准入,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加强医疗广告管理工作。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医疗机构准入和校验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行政监管。要按照实际情况提高医疗机构的准入门槛,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范围和执业行为。
  2、贯彻落实《辽宁省医院院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全面实行医院院务公开。
  3、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查处违法医疗广告。
  三、进一步加强执业医师管理的考试、注册工作。
  1、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制定辽宁省实施细则。
  2、加强执业医师考试工作,进一步规范执业医师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3、组织人员对全省的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执业医师的执业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
  1、按照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完成对全省采供血机构的规范和调整。
  2、结合医院管理年工作,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工作。
  五、贯彻实施《辽宁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加强护理管理工作。
  1、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护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辽宁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各地要制定本地区的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切实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护理质量。要采取措施狠抓护理质量和技术水平提高工作。
  2、加强护理病历书写质量管理,做好医疗病历和护理病历的衔接和统一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护理质量互检,规范护理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六、进一步做好医疗信访工作。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合理配备医疗信访工作人员,按照“属地、属人、属事”原则,提高接访能力,力争把医疗事故争议和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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