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7〕319号)
各市卫生局:
现将《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7]134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督导工作的认识。督导工作是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督导工作对于保证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负责此次督导工作。
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工作,坚决避免走过场。要制定本地区的督导工作计划,立即开展工作。同时要与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等相结合,同时开展,要确保各项活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各市卫生局负责二级医院的督导工作;各区(县)卫生局负责二级以下医院的督导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督导三级医院,同时抽查部分二级医院。
三、认真总结,加强宣传,努力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督导工作结束后,对督导发现的有关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等方面所采取的有创新性、效果突出的综合措施或具体做法要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将督导结果向各级政府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进一步树立医疗卫生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
请各市卫生局将督导的阶段性工作总结于2007年8月25日前报省卫生厅医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