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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科学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5〕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有害生物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近年来,随着林业重点工程在我市的实施,人工造林面积迅速增加,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入的潜在危险性增大,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居高不下,种类不断增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2001年以来,全市年均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在45万亩左右,中华松梢蚧、杨扇舟蛾、白杨透蛾等危险性有害生物已对我市森林资源构成了威胁,一旦条件适宜,将会蔓延成灾;红脂大小蠹在豫北地区发生,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已危害周边地区,对我市形成包围之势,有效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和危害已刻不容缓。对此,各级政府和林业等部门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高度警惕,严加防范,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二、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市林业六大工程建设,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防,积极开展工程无公害治理,坚决遏制林业有害生物高发势头,促进我市林业建设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防治法规体系建设,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促进森林健康成长,逐步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到2010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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