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河务移民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二)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管网配套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争取69个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全部建成,全面开工其余28个县的污水处理项目。争取再开工建设一批垃圾处理设施。继续实施省辖市供排水、燃气等管网扩建工程,抓好一批县城供水项目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建委、环保局和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关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十三)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巩固小煤矿整顿关闭成果,集中力量治理煤矿瓦斯,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及消防安全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安全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市安监局、煤炭局、公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四)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由市信访局、公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七、关于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十五)加强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公民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慈善事业。
由市司法局、民政局、妇联、残联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十六)积极支持部队和国防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关心和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认真落实军人优待抚恤政策,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由市发展改革委、人防办、民政局、人事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八、关于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
(十七)改革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由市编办、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