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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6)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2006)
(三政办〔200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含各民主党派和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出并交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共计333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9件,政协委员提案274件。为切实做好今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对政府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和途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和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规范完善的工作制度。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并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办理工作,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重要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办理。所有建议、提案的复文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发。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真正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一)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认真分析每件建议、提案,把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狠抓落实上,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凡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积极予以解决,限期答复;凡应该解决,但受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让代表、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结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对代表、委员过去多次提出,至今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能办的抓紧办好办实,不符合要求或确实难以办到的,要诚恳地说明原因、解释清楚,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二)坚持办实事、求实效,提高办结率,提高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切忌搞形式主义,说空话、套话,敷衍塞责。要加强与代表、委员和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部门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联系,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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